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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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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9月25日】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2
  • 資料點閱次數:111
標竿活動名稱:臺灣高等檢察署暨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合辦「108年度所屬機關檔案管理研習課程及觀摩活動」
標竿學習機關:新北市蘆洲區公所(第17屆金檔獎)
活動日期:108年9月25日

學習重點:
一、課程與學習重點項目
◆檔案入庫保管(含作業範疇、前置作業、整卷上架、清查、庫房保管、災損及應變)
◆庫房設施建置(庫房構造)
、本署標竿可參改進事項
◆以更清晰的標示劃分或分區保管等方式,保管不同性質、保存年限及媒體類型等檔案,使更有效保存及系統化管理各類檔案。
◆紙質類檔案,應去除無關附著、金屬物,檔案並應整理成一致大小。
◆電子媒體類檔案,應禁止以傷害媒體之方式書寫於表面,並避免黏貼非必要標籤。
◆檔案裝訂應注意永久檔案之除釘裝訂,以及附件與原件併存原則。
◆檔案上架應注意不同分類號分置、檔案容具卷脊標示、機密檔案目錄造冊管理,以及檔案架簡明標示等原則。
◆應改善庫房牆面多處剝落、粉塵損及檔巻問題;並汰換易吸濕、生蟲蛀之木製檔案架。
◆檔案應用服務方面,可展示檔案、相關知識及機關歷史沿革,設置檔案應用閱覽處,並設計檔案應用文宣品等。

心得分享:
  檔管同仁調動頻繁,檔管業務更是整個龐雜系統,自檔案法施行以來,相關規範及新制度、作為不斷推出,即便檔管能手也必須時刻更新業務知識。臺灣高等檢察署每年辦理檔案管理標竿學習活動,邀集所屬共同增進檔案知識、提升庫房管理效能;考量本署位處離島且承辦人利僅1人之不便,即洽臺灣高等檢察署同意參加,有幸參與且收穫頗豐。
  本次活動,上午由檔案管理局楊專門委員講授「檔案入庫保管」及「庫房設施 建置 」,下午則至新北市蘆洲區公所參訪,由該所專門人員簡述參獎歷程,並實地導覽庫房及檔案應用服務相關設置如:應用服務處、機關與地區簡史、宣導品陳列、相關宣導及展示牆等實為詳盡。另透過此次機會亦認識諸多檢察體系之檔管同仁與前輩,許多業務上困境均可相互交流、尋求解法,實為感謝臺灣高等檢察署用心、
周詳策畫,甚至為每位參訓人員製作證書。職透過此活動,向講師請教,實地觀摩獲獎機關檔案管理之作法,思考本署得參用方式,以便向機關同仁宣導,期以改進本署庫房保管及檔案管理之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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