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 關 管 轄 介 紹 :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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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轄
本署轄區包括福建金門、連江(俗稱馬祖)二縣。所轄第一審檢察機關為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下稱金門地檢署)及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下稱連江地檢署)。
二、監督
本署管轄區域為福建金門、連江二縣。因無福建高等檢察署之設置,故本署之行政業務由法務部直接監督,檢察業務隸屬最高檢察署指揮監督,本署則督導金門地檢署及連江地檢署之檢察業務,謹將本署監督系統流程圖列之如下:
為加強督導功能,經依照法務部及最高法院檢察署函示,加強督導轄區地檢署查賄、反毒、肅貪及辦理法律宣導;並指派檢察官赴轄區金門、連江地檢署,辦理年度及每季之檢察業務專案檢查,以瞭解所屬地檢署有無依照「檢察機關妥速辦理刑事案件實施要點」及「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之規定妥速處理案件,避免稽延,以保障人民受妥速偵查之權利,並依檢查結果,詳列優缺點及應行改進事項,發函督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