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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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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曾部長暨司法記者進行小三通與金門地區犯罪現況訪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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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曾部長暨司法記者進行小三通與金門地區犯罪現況訪視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網址:http://www.kmdn.gov.tw/ch/index.aspx)   上任二個多月的法務部長曾勇夫,昨重返睽違24個年頭的金門,他與同行全國司法記者談及過往一段「留金歲月」,掀起塵封在內心深處的陳年往事,言語之間對金門充滿情感與回憶;對再度踏上金門這塊土地,他激動地說:「金門進步比他想像還要多」,他鼓勵司法記者用心去體驗戰地的氣息。   今年67歲的曾勇夫,民國75年曾在金門地檢署服務,離開金門迄今長達24載,由於公務繁忙未再舊地重遊,但他對金門魂縈夢繫從未忘懷,這次因緣際會特別安排司法記者一行31人到金門參訪,希望媒體了解過去素有三民主義模範縣之稱的金門,以及金門的司法機關努力表現與續效。   曾勇夫說:「他甫下飛機重踏上金門的土地,映入眼簾第一印象是金門進步太多,與昔日不可同日而語」;尤其,金門已開放觀光,現在一般人要來金門輕而易舉,但金門與台灣還是有段距離,這也是他邀請司法記者來金門參訪因素之一。據了解,此行參訪記者中有泰半以上沒到過金門,對金門充滿好奇與期待。   談及二度金門,曾勇夫提及當年他在金門服務時,當年的「高分檢」,稱為「廈門高分檢」,全稱是「福建高等法院廈門分院檢察處」,其高分檢機關在金門時是借用金門地檢辦公室,其本身辦公室是台北司法舊廈一處辦公室。   令他印象最深刻是,當年他曾請同事代刻印章,卻被印章店老闆當成「匪諜」,還向警總密告指稱:「有人要偷刻大陸機關職章」使用,結果,警總果真了派員上門追查,後來才發現是台灣機關而非大陸福建的機關,誤會一場。   曾勇夫回憶起這段往事,他說,主要與當年的時空背景有關,當年來金門特別感到辛苦,尤其在戒嚴時期,沒有民航飛機,也沒有電話,家中若有事,皆靠打電報聯絡,然後再前至公館的外島服務處登記,經安排機位才能到金門,對書記官長孫國粹昔日相助之情,感念在心。   曾勇夫指出,他民國73至75年在金門,那年代比較辛苦,當年沒有觀光客,台灣至金門來只有勞軍團,再來就是軍人,以及中央派駐金門的駐金單位機關首長或職員,在那年代生活在金門,即有一句話「工作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戰鬥在一起」貼切說法,唯苦中作樂。   他說,當年照規定三個月才能回台灣一次,與阿兵哥服兵役是一樣的,由於沒電話可和與家人傾訴思念之苦,加上若要回家一趟就一定要搭軍機,若沒排到機位就回不了家,他開玩笑地說,因工作量不多,所以偶而「串門子」穿梭在各機關之間,日子過得也很愉快。   在司法記者參訪團中,有1位記者曾於22年前到過金門當兵,他說,這次重返金門舊地重遊,深刻感受到金門變不一樣。曾勇夫所率領司法記者參訪團,昨天中午抵金,受到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施良波、金門地檢署代檢察長陳明進歡迎,曾任聯合報資深司法記者陳永富(現任縣府台北金門服務處主任)也應邀陪同展開為期三天兩夜參訪行程。   司法記者參訪團首站抵地檢署,下午則安排搭船出海實地了解金門海岸巡海上防制犯罪措施與作為、以及考察兩岸小三通與金門治安關係;對海巡弟兄海上攔截「撈過界」大陸漁船取締過程,荷槍實彈,並以優勢人力包抄,乾淨俐落完成任務,印象深刻。   「果然夠勇!」,藝人白冰冰稱法務部長曾勇夫是「包青天」,做別人不敢做的事。曾勇夫係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11期結業,曾任雲林、嘉義、台南、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法務部主任秘書、政務次長、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學、經歷完整。 2010/5/27 記者翁碧蓮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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