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健康國民、卓越競技、活力臺灣」願景,行政院於本(115)年9月3日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法案名稱修正為《國民運動法》,透過建立落實兒少保護與不適任人員退場機制、完備適應運動專屬保障,以及健全運動產業發展等措施,建構更安全、平等、完善的運動環境,特策製旨揭說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