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改善就業輔導執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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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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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105年度評鑑委員建議事項,本會與就業服務中心採取互補合作方式,由本會每月定期入監為即將出獄之更生人辦理求職登記,彙整資料後轉介就業中心媒合工作。並遵照建議由本會專職人員偕同就業中心承辦人複數對轉介該中心媒合之更生人進行追蹤輔導,協助個案適應工作或提供相關服務。
經改善後,法務部106年指導台更保委託市調公司作更生人就業調查,金馬地區有就業之更生人達80%(106年12月更生人就業狀況調查p.29),僅次於北部地區;另由金門就業中心提供之106年度就業成功資料,身在金門的更生人就業率亦達87.80%(107年2月號金門就業中心就業搶鮮報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