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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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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更生人子女就學(托)補助要點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10-26
  • 資料點閱次數:2671

為照顧更生人子女,並協助其就學(托),避免因家庭經濟因素而失學。補助經政府列為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或經釋明確實無法繳納者,且未受政府減免或補助者,其本人或子女就讀經政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至大專院校(不含碩、博士班)之學雜費、托兒費、國中小學代收代辦費,以鼓勵上進完成學業。

98年-更生人子女就學(托)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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