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照顧更生人子女,並協助其就學(托),避免因家庭經濟因素而失學。補助經政府列為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或經釋明確實無法繳納者,且未受政府減免或補助者,其本人或子女就讀經政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至大專院校(不含碩、博士班)之學雜費、托兒費、國中小學代收代辦費,以鼓勵上進完成學業。
98年-更生人子女就學(托)補助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