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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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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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 民國78年初法務部為加強更生保護方案,使更生保護制度更加完整,乃責成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前稱)、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前稱)共同研究,籌備成立福建更生保護會,以期發展轄區內更生保護事業,歷時八個月,本會終於78年11月11日(更生保護節)正式成立,受法務部指揮監督,辦理更生保護事業。
78年11月11日福建更生保護會成立大會
- 本會於民國78年11月11日成立後,以新臺幣180萬元向金門縣政府購得座落於金寧鄉仁愛新村北二、三劃字第一附三一、一附三二號(民國82年土地重測後改為金寧鄉仁愛段0057-0000地號)土地8公畝及一附三二號地上建築物閩式四合院平房一棟(面積207.9平方公尺),權充本會會址及活動場所。適值該地段規劃金寧社區,是時正辦理土地分割中,至79年取得所有權狀及付訖款項。
福建更生保護會成立三週年慶祝大會 (閩式平房)
- 民國79年1月15日成立臺北辦事處,設於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臺北辦公室(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前稱)。92年12月26日第三屆第五次董事會提案修改捐助及組織章程後廢設。
- 民國79年2月15日成立連江辦事處,由地檢署人員兼辦會務。
- 民國81年10月31日發包本會更生保護大樓主體建築(金寧鄉仁愛段00004-000建號)、同年11月16日開工,83年1月14日完工驗收,83年12月21日仁愛社區電纜地下化工程完成,84年2月18日正式揭幕。
法務部部長視察更生保護大樓興建工程
- 民國103年5月起本會辦公室遷往金城鎮服務(民權路174號)。新址乃依「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第11點規定,向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申請無償使用,該址位於金門行政及商業中心,交通便利(近金城公車總站),人潮眾多,便利更生人洽公及收合署辦公綜效。
- 本會進一步利用金城辦公室之地點的優勢,設立更生人產品展示提貨處推展更生人產品,由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提供場地,福建更生保護會專職人員等負責管理、設施規劃利用,並支應水電及擔負日常事務。該處設立之主要目的,不僅是開創新生路、提供更生人優質產品的優質展示處,也同時展示了更生人出監後創業的文創產品,希望民眾能藉此瞭解到,更生人在監獄沉澱思緒、接受教化之後,大部分皆有改過向善的決心,對未來也抱有重新開始的期盼。而更生人對於自己親手製作的產品,在社會上如此受歡迎也都表示很有成就感,這對提升其復歸社會的信心、養成勤勞的習慣,培養分工合作、同心協力的精神與提升其社會形象幫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