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107年度工作計畫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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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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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 機關主要職掌
本署依法院組織法規定,對於有關二審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實施犯罪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審核再議案件、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及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等。
(二) 內部分層業務
本署置檢察長1人、檢察官1人,設書記處、主計室、人事室等單位,其主要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 檢察長:綜理全署事務。
- 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實施犯罪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審核再議案件、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等。
- 書記處:辦理案件收管與執行、研究考核、文書、總務、資訊及兼辦政風等事務。
- 主計室: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之相關事務。
- 人事室:辦理人事之相關事務。(由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兼辦)
二、施政目標與重點
本署為第二審檢察機關,所轄第一審檢察機關為福建金門、連江兩地方法院檢察署,本署除辦理轄區內亂、外患、妨害國交罪之偵查業務外,並積極督導金門、連江兩地檢署辦理掃黑、反毒、肅貪、查察賄選,配合政府刑事政策,摘奸發伏,伸張正義,發揮檢察功能,維護社會秩序,加強法治建設,宏揚民主憲政,推廣法律教育,擴大為民服務。
本署依據行政院107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署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7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年度施政目標
- 全面提升一般行政效能:隨時檢討改進行政效能,提高行政效率、強化為民服務工作、提升機關形象。
- 加強檢察業務、提高辦案績效:加強犯罪追訴、積極調查不法、保障人民權益。
- 達成各項計畫與預算配合:確實控管預算,本撙節原則,辦理各項年度計畫。
(二)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1.全面提升一般行政效能
編號 | 關鍵績效指標 | 評估體制 | 評估方式 | 衡量標準 | 107年度目標值 |
一 | 公文時效管制 | 1 | 統計數據 | 以月報表陳報上級辦理件數及平均日數。 |
按月陳報 |
二 | 加強檔案目錄建置管理 | 1 | 統計數據 |
以季報表彙整陳報上級件數。 |
按季陳報 |
三 | 加強受理民眾聲請事項之辦理 | 1 | 統計數據 | 以月報表陳報上級辦理件數及平均日數。 | 按月陳報 |
2.加強檢察業務、提高辦案績效
編號 | 關鍵績效指標 | 評估體制 | 評估方式 | 衡量標準 | 107年度目標值 |
一 | 加強審核再議案件 | 1 | 統計數據 | 每案之平均結案日數。 |
5日 |
二 | 落實檢察官全程蒞庭功能 | 1 | 統計數據 |
每月平均蒞庭件數。 |
10件 |
三 | 加強刑事案件執行 | 1 | 統計數據 | 每月平均辦理執行案件件數。 | 4件 |
3.達成各項計畫與預算配合
編號 | 關鍵績效指標 | 評估體制 | 評估方式 | 衡量標準 | 107年度目標值 |
一 | 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 1 | 會計數據 | 全年度決算數占全年度預算數之比率。 |
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