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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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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自由心證?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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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國華說法院判決是依自由心證,就是說法官愛怎麼判就怎麼判,對嗎? 解析: 法院認定犯罪事實要依據證據,沒有證據就不能作為判決的依據,因此,檢察官提起公訴時,就要負舉證責任,將他認定被告犯罪之證據提出來。 (2)法院在作成判決之前,要審理,而審理就是調查證據,檢察官認定被告犯罪的證據,是不利被告的證據,被告則要提出有利於他自己的證據,法院根據檢察官及被告答辯的證據,認定被告究竟有沒有犯罪。 (3)法院作成判決,除了要依據證據外,還要適用法律,所以,所謂的自由心證,是法官依據調查證據所得的「心證」,再適用法律作成判斷,並不是「法官愛怎麼判就怎麼判」,國華的想法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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