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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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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理結婚登記,離婚後需要辦理離婚登記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7-24
  • 資料點閱次數:1055
案例: 阿雪和嘉文在法院辦公證結婚,婚禮後二人心想既然有法院的公證,有沒有去登記都無妨。三年後嘉文有了外遇,在和阿雪理性溝通後,二人決定離婚。就在寫好離婚協議書並找二個證人簽名後,發覺以前結婚沒辦登記,身分證的配偶欄還是空白,既然如此,直接分手算了,離婚就不必辦了,可不可以? 解析: 依民法規定,結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的證人,在法律上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不一定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但是協議離婚除了要有書面及二人以上證人的簽名外,還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否則離婚是無效的。 因此,嘉文和阿雪應該先補辦結婚登記,再辦理離婚登記,否則當心被阿雪告通姦或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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