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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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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要依什麼方式才有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7-24
  • 資料點閱次數:559
案例: 阿明與阿麗相戀多年,準備結婚。但阿明向阿麗說,現在正值創業階段,不宜舖張,且兩人相愛只求長相廝守。所以兩人就到書店買了張結婚證書,找了兩位朋友簽名蓋章,就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問兩人的結婚是否有效? 解析: 依民法的規定,結婚一定要有公開儀式和二人以上之證人才算有效。 雖然民法也規定,依戶籍法為結婚登記推定已結婚,但是即使登記了,如果沒有公開儀式,結婚登記也不能算有效。 所以阿明與阿麗只有填寫結婚證書,沒有公開儀式,即使登記結婚,因要件有欠缺,仍然不算有效的婚姻。 不過,即使有了公開儀式和兩名證人的合法婚姻,還是要去辦理結婚登記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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