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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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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署反賄選有獎徵答第3次抽出得獎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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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署反賄選有獎徵答第3次抽出得獎者 金門日報2016/1/12 記者莊煥寧/金城報導 (原載金門日報第4版)   為慶祝105年度司法節,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與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金門分會共同合作辦理之反賄選暨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並選在昨(11)日司法節當天舉行第3梯次抽獎,共抽出121名幸運得獎者,得獎之鄉親朋友請自今(12)日起至18日止,攜帶身分證件於上班時間至金門地檢署一樓服務處領取(代領者除應攜帶身分證件外,同時須留存代領人之基本資料與聯絡電話,以避免爭議),逾時未領取者,將取消受領資格。   本次抽獎活動由金門地檢署檢察長王文德親自主持,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長鄭文貴應邀出席參與抽獎,並共同抽出黃木興等121名幸運得主,頭獎得主黃木興可獲得iPad mini 2 Wi-Fi 32GB一台;值得一提的是,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長鄭文貴為回饋金門鄉親的熱情參與,另外加碼送出國際牌麵包機一台作為特別獎,大幅為抽獎活動增添光彩。   檢察長王文德表示,這次的活動獲得鄉親廣大迴響,共計收到12,937張明信片,其中487張明信片答案有誤,主要是答錯第2題賣票最高可處刑罰的刑度所致。   他並表示,金門地檢署自104年10月起舉辦一連3波的反賄選暨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獲得廣大迴響,3波活動共計收到32,715張明信片參加抽獎,相信透過這樣的活動已經成功且有效的行銷了反賄選,同時也已經清楚的向民眾說明了為什麼要反賄選、如何檢舉賄選、賄選所需面對的刑責等主題,也再次懇切的向金門鄉親呼籲,選舉已進入最後倒數計時,請各位鄉親發揮道德勇氣與啄木鳥精神,拒絕買票與賣票,以實際行動淨化選風,共同維護選舉的公平性及純正性。   第3梯次反賄選暨法律常識有獎徵答得獎名單如下:   頭獎得主為黃木興,獎品為iPad mini 2 Wi-Fi 32GB一台;貳獎得主為蔡其仁,獎品為大同全不銹鋼11人份電鍋一台;參獎得主為許績佑,獎品為國際牌雙溫控電烤箱一台;特別獎得主為何英震,獎品為國際牌麵包機一台;普獎一之獎品為行動電源一台,得獎者為:陳仁傑、林鴛鴦、吳雨潔、楊恭曄、汪書豪、蔡燦、李金、李美滿、汪揚、張清泉、鄭美華、李宜嫻等12名;普獎二之獎品為手機及電腦雙用GTO 32G隨身碟一台,得獎者為陳雅吟、張宇凡、李佳倩、蔡清祺、翁嘉霙、翁彤恩、陳期城、紀美惠、蕭星輝、胡紫翎、展曉軒、楊家語、黃宇慈、陳慧美、董雅瓊等15名;普獎三之獎品為LOCK & LOCK玻璃保鮮盒1組,得獎者為王馨怡、許績樹、古明潔、李丞翔、許淑霓、陳美華、謝珍妮、蔡正三、張蒼木、呂建興、吳靜宜、蔡宇洹、王英、楊美葶、王雅慧、林文展、蔡錫威、楊玉佩、蔡金環、洪培倫、蔡欣怡、黃文風、陳寶治、莊曉芳、吳仁成、黃逸萍、王叉旂、廖文和、莊筱葳、李婉嫻等30名;普獎四之獎品為賓士304不鏽鋼真空悶燒杯,得獎者為李曜宇、謝忠源、蔡聿容、王國安、蘇雪蔭、王彥琇、王宣惠、李如椿、李子昂、楊掬珍、翁聖凱、王之芸、張揚威、張兆玗、溫昱璋、蕭宇莉、廖順鑫、李怡萍、吳年財、黃彩璇、石馬祥、王玉湖、翁敏樹、王麗鳳、董惠君、許燏姍、王子皜、魏彩珊、李昭貽、陳家瑞等30名;普獎五之獎品為掌廚可樂膳保溫杯1個,得獎者為戴于鈞、蔡佩芬、許仁傑、許淑蘋、蔡昆僑、鄭美琴、張川培、李智鴻、洪晨揚、張碧旋、陳炎輝、陳麗鳳、莊錦慎、鄭宗浩、林曉玲、簡夢穎、蔡秉宸、李修仙、吳泰鵬、林麗姿、薛素蓮、紀楷璿、黃麗卿、吳俊韋、姜亭羽、梁明明、吳成坤、林秀琴、楊松霖、李麗梅等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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